前幾天的一個傍晚,某位消失了好一陣子的男士突然出現了,他說他很後悔當初沒追我,我越來越正了。事實是,當初他已經追過我了,被我回絕後,他就從此消聲匿跡、無影無蹤,直到前幾天的那個晚上。我想,這位男士的心態十分明顯,就像那些賺人家發難財的人,以為當別人窮途末路的時候就可以海撈一筆,他自以為別人傷心寂寞時就可以趁虛而入,對於這種不安好心的人們我只有一句話:

你八百輩子都追不到我!

對我來說,男朋友就是男朋友、朋友就是朋友,感情的世界非黑即白、一翻兩瞪眼,要嘛喜歡了在一起,要嘛不喜歡當普通朋友(或者像那位沒品的男士,從此音訊全無,連朋友這個頭銜也省下來也是大有人在)。不熟的朋友總認為我一定有很多追求者,事實上一個都沒有,我其實很怕自己不喜歡的人對自己好,我無以回報,那種人情債我還不起。我一次只能跟一個人在一起,我只懂得百分之百的付出不曉得什麼叫有所保留,我喜歡一個人會喜歡很久很久。

很久很久是多久,我自己也不曉得。

其實我很希望自己可以像其他聰明女孩那樣,分手後馬上另闢一片天,投入別人溫暖的懷抱。但是我傻。我需要很多時間來療傷止痛,而且不知道要多久。我需要親朋好友給我勇氣,陪我一起痛過哭過走過。我需要旅行來暫時拋開這一切,逃到最快樂最溫暖的地方。但是我不需要司機,我自己會開車。我也不需要別人陪我吃飯,台視有很多便當。我更不需要誰來貓哭耗子假慈悲的告訴我,你的肩膀可以讓我依靠。

我一個人,但是我很好。

或許這是在裝堅強,但是我的不堅強你永遠看不到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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